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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三国一路人 卷三 第一百二十六回 各有暗流

转眼又是几天过去,陆仁又收到了赵雨拍回来的电报:

“扯淡的吧?老曹手下的球队领队居然是曹冲?老曹小曹这是吃饱了撑的还是没事做闲的?好好的书不读、权不争,跑来争这个球队的领队干嘛?呃……小曹还准备派人到夷州来请一支球队回去当教练?”

且不提陆仁在这里莫名其妙,只说在此刻的邺城,曹冲就正在安排着一些事情。

这里顺便还是得说一下了。如果按原本的史,曹冲在建安十三年的时候就病死了,时年只有十二岁而已。但是由于陆仁这个家伙的出现,第一是保住了华陀的性命,给曹冲的病缓了一下冲、争取到了医治的时间,第二就是华陀果断的说服老曹,由华陀带着曹冲到夷州来找张仲景进行医治,最后的结果就是曹冲的病被医治好了而活了下来。

建安十三年的曹冲才十二岁,到现在的建安二十年,曹冲都还不满二十岁。如果再按照现代不算虚岁的算法,曹冲只不过是个刚满十八岁的小青年。只是曹冲的年纪虽轻,其本身就过人的聪明才智却是无法抹杀的。但也正是因为这份过人的聪明才智,曹冲在得到了老曹的喜爱之余,便敏感的查觉到自己距离某个危险的境地越来越近了。

曹冲再聪明、再能干,老曹对曹冲再喜欢、再宠爱,却也仍然敌不过某些东西,而原因说出来其实也很简单,曹冲既不是嫡子也不是长子。老曹行事是很霸道,但还没有霸道到可以去和那些深入人心的传统观念去硬拼的地步,况且曹冲很清楚那个平时看上去很和蔼的长兄曹丕对自己好像是很亲近,但隐藏在和蔼与亲近之后的东西,却着实让曹冲不寒而悸,同时也深深的明白自己的这位长兄,可绝没有看上去那么简单。老曹的年纪已经很大了,自己如果不抓紧时间做点什么事情,那么将来等待着自己的,很可能就会是一个悲惨的结局。

许昌到邺城的距离不算远,而且老曹在许昌与邺城之间有专门的消息通道,所以献帝刘协才刚刚决定举办赛事,没两天邺城这边就得知了,然后曹冲就赶紧的以自告奋勇的方式把这个活给揽到身上,同时也没人觉得这个活曹冲会抢下来有什么不对的……曹冲还只是个小孩子的时候就已经知道自己将来要面对什么,而为了躲避那些要面对的东西,曹冲就刻意的让自己变成了一个“贪玩的孩子”,有什么好玩的东东,曹冲总是会第一时间的凑上去。什么篮球啊、蹴鞠之类的,曹冲那可都玩得很精,这个时候也就给曹冲争取到了一些优势。

夷州的商社足球是几年前兴起的,而且因为在陆仁的刻意安排之下搞得确实很热闹,再加上陆仁与老曹之间的商贸往来是最多的,自然而然的就会有人把夷州的足球给带到老曹的境内。

在这一点上和江东地区不同。江东地区虽然离陆仁的地盘最近,但在这些方面还真不如老曹的境内来得普遍,因为这种“玩”的东西那是要看经济实力的,而江东的经济水平还远远比不上当时经济文化最发达的黄河流域,所以夷州的一些东西,江东方面不见得能流行得起来,在老曹属领的黄河流域却能够快速的传播与发展。

此外还有一条,就是在黄河的南岸地区,陆仁虽然早就离开了老曹的阵营,但旧日里陆仁于屯田时期留下的许多影响力仍在,许许多多的百姓也仍然在记着陆仁的好,所以一听说是陆仁搞出来的东西,百姓们都很容易接受下来。而陆仁对江东却没什么影响力可言,这也就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夷州的一些东西在江东地区的传播。

总而言之,在黄河流域的那片地区,陆仁照搬来的现代足球的玩法和规则在百姓之中已经有了一定的基础,再加上不需要什么专门的道具……只要场地、有球、有几根木杆立起来表示球门就可以玩了,甚至木杆都还可以随便的找几块石头代替,几乎就没什么讲究。相对的再看篮球,篮球的篮柱、篮板、篮筐还不是随便就能弄出来的。也正因为如此,足球这玩意儿比篮球还更容易让寻常的百姓们所接受。再加上蹴鞠还有“军事训练”的意义,在那个农即是兵、兵亦是农的年代里面,官府方面对百姓玩足球也自然而然的会持以一种支持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