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升高一点。”魏霸仰着脖子,看着越升越高的孔明灯——不,现在和诸葛丞相没有半毛钱关系了,这就是他魏参军的发明——越升越高,在薄暮中散着发柔和的光浑,有如神迹。
这个孔明灯是他花了两天的时间准备的,用掉了多少匹帛,他也没有计算过,反正数量很惊人,所以这个灯足够大,大得能让房陵城里的孟达注意到灯上那个红色的“汉”字。
“孟达啊,这个灯一放,你可以安心了,老子却危险了。不知道那个死马会派多少人来追杀我啊。不过没关系,老子现在居高临下,来一个,打一个,来两个,打一双。
比有利地形更让魏霸开心的是将士们惊奇的目光。他们一个个仰着头,看着原先一团轻飘飘的丝囊在一盆火的作用上,慢慢的膨胀成一个无比硕大的球,接着又慢慢的升到天空,变成一团光影。看着球上由红色丝制缝制出来的“汉”字,再想到那个光球原本是如此巨大的存在,他们都被震惊了。
谁也没有想到,魏霸会用这种方式向孟达和魏军彰显他的到来,这个匪夷所思的办法是如此的成功,不仅圆满的达到了目的,而且成功的俘获了一千将士的心。
“魏参军,你真行,居然……居然能想出这样的办法。”张睎一边咂嘴,一边摇头,虽然亲眼目睹了这一切,他还是觉得不可思议。
魏霸矜持的笑笑,尽量让自己看起来云淡风轻。“子望,你觉得城里的孟达能看清那个字吗?”
张睎笑了:“就算他看不到,他手下总有眼神好的人能看到。我觉得没什么问题,这个丝囊……”他摇了摇仰得太久,有些酸胀的脖子,颈骨发出咯咯的声音。“这个丝囊实在太大了,我觉得比城头的城楼还要大上几分。我能看到城楼,他应该就能看到这个丝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