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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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凰二号的骨子里流着牛仔的血液,金发双枪,放纵不羁像一匹自由的野马。{顶+点}小说x.而像她这样的野马都喜欢强者,尤其喜欢能征服自己的强者。
马这种动物都是很奇怪的,它天**奔跑,不喜欢被人驾驭,讨厌马鞍,不喜欢受拘束,在被驯服之前,谁妄想骑它,都会被它从背上厥下来摔死。但马这玩意一旦被人压服,就会立即乖乖听话,成为人类最忠实的伙伴。
血凰二号就是一匹马,而且是一匹大洋马。
连续两次被林白制得死死的,她心中已经升不起半分反抗的念头了,乖乖地放弃了抵抗,躺在床上一动也不动,甚至还闭上了眼。
林白笑道:“服了吧?”
血凰二号可怜巴巴地点了点头:“服了!你确实厉害,我打不过你。”
林白怪笑道:“嘿嘿,认输投降有没有什么彩头?”
“你要什么彩头?”血凰二号突然害羞起来,她想到了上次的事,心中居然升起了一丝隐隐的期待期盼……女人就是这么麻烦,又怕被人非礼,内心深处又渴望着被人非礼,如果把这两种心态详细剖析就会发现,女人怕被自己讨厌的男人非礼,渴望被自己喜欢的男人非礼。
林白看着她曼妙的身材嘿嘿坏笑:“我要的彩头很邪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