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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黑大宋 第572章 提醒

摊派乃是朝廷旨意,到了地方上执行则更乱,比如贷粮,常平仓贷给百姓的是陈粮,然而官员则是按照以前的新粮估价,比如宿州贷绿豆,每斗上等为七十五文钱,次等是七十二文钱,但到新粮上来之时,陈粮价猛跌,这逼得百姓只好用新粮还贷,实际等于无形中让百姓收入减少。

所以司马光等人上书弹劾,不过司马光也在胡说八道,说什么陕西以陈米一斗七十文放贷,再让百姓以新好小麦每斗四十文还贷,朝廷获利近两倍。

麦价能与米价相同吗?

又有一些人在民间谣传,说是陕西官员为了放贷,命娼妓坐在肆间置酒引诱大家主动借贷。这岂不是瞎扯吗?

对青苗法,王巨本身不想发表什么想法,王安石变法,一是去除国家弊政,二是改善困窘的财政,然而那个黑窟窿未填上去,不敛财怎么办?

况且是均摊着敛财,一等户就打算贷二十贯,他们不用贷两次,一年不过多征了四贯钱,不会死人的……

某些方面也确实打压了一部分的高利贷,以及高利贷引发的兼并问题,但绝对不能夸大它的作用。敛财才是主要的。

因此王巨借助这个案件,在隐晦地说明两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是这些豪强们确实是无法无天,借契未到期,说明祖阳并没有违约,就敢将祖阳的妻女强行掳回家并奸淫之。

这个问题很严重了,诸位,你们也别当看不到。

第二个问题就是这个利息,虽然民间常出现吓人的百分之百到百分之三百的高利贷,不过如是合理的投资,那怕是二分利,也有许多人愿意放出来。但青苗法的利息呢,名义是二分,实际是四分!

朝廷同不同意处死姚克明不重要,重要的是这背后引起的反思。

这也是没办法,王巨认为下来了,不会呆在漩涡里了,实际不是,自己治理庆州,青苗法能逃得过去吗?马上还有更头痛的免役法,那个摊派更多……

写完了这个奏折,王巨吩咐快马送到京城。

不过他随后在屋子里走了几步,觉得自己有点儿对牛弹琴了。自己说了,就管用了吗?

就象后来的tg,都软到那份上,但外界有几个国家认可了?相反的不顾事实,继续妖魔化。想到这里,他心中叹息一声,想到,还是单干吧。(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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