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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黑大宋 第一一六章 四告 下

官吏接过讼诉,看了一眼。前段时间那件凶杀案闹得那么大,这段时间王家寨之战又成为热词,两名官吏怎么能不知道。

有人说道:“万氏,我朝准许民告官,但不准许民诬陷官,一旦诬陷官员,这个后果你可知道?”

那是抓住了官员短长,这才告状的。

否则那还了得?否则也不会有那么多贪官污吏了。

“民妇知道,但民妇不是诬陷。”

那名官吏又说道:“你来到鼓院,某也要说一说鼓院受诉的条件,除非发生官典犯赃,袄讹劫杀,灼然抑屈,这类大事,否则你必须得从延州开始诉讼。”

其实这个官吏乃是好心,告什么告,如果程勘真犯错了,你还能告一个所以然。这明明是你在诬陷,只要我受了,往审刑院一递,你就完了,免不了流放沙门岛,都老了,到了沙门岛,那才是想生不能,想死不成。

实际规订是规订,从仁宗时起越级上访就有很多人了,特别是后来程昉于河北兴水利,将一些百姓屋舍坟墓淹了,两百多户百姓越级来京城上访,老程吓坏了,连忙派几个知县带人去拦访。

这是好心地婉劝,回去吧,除非你们将位子颠倒过来,你是程勘,程勘是你,那才能让你成功。

然而丁妻被仇恨蒙蔽了眼睛,毅然道:“民妇的夫君死得不明不白,难道不是劫杀大案吗?”

那还能说什么呢。

于是另一名官吏说道:“你先驻在客栈,等候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