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要纳粮,那就全部的田地,都要纳粮!”
“官绅一体当差,一体纳粮!”
张准斩钉截铁的说道。
《均田令》和《军田令》最大的改变,就是无论是民田还是军田,都一律按照这个税率征收。不允许存在不纳粮的田地。否则,数十年以后,免税的漏洞会被无限的扩大化,最终导致纳粮政策变形,重演明末的悲剧。要么全部都不收!要么全部都要收!
其实,大明朝的耕地面积大约有8亿亩(8oo万公顷)左右,总面积是相当广大的(我国2o1o年的耕地面积是18亿亩,即中央屡屡提到的耕地保护红线)。按照明朝建国初期制定的每亩二斗(约37.6斤)的税率,每年可以收取3oo亿斤(约1.6亿石)的田租。按照每石五钱银子计算,国家的田赋收入,应该有差不多八千万两白银。
然而,实际上,大明朝中央的财政收入(即户部的太仓库),每年不过是三四百万两左右。加上皇帝的私房钱(内帑)二三百万两,一年也不过是七百万两左右,根本不到八千万两的一成。为什么差别会这么大?很简单,因为9o%以上的田地,都掌握在士绅官僚群体的手上。而士绅官僚,是不用纳粮的。
九成以上的人群,只拥有不到一成的土地,需要承担沉重的赋税。不到一成的士绅官僚群体,掌握着九成以上的土地,却不需要缴税。崇祯不断的摊派粮饷,最终只能摊派到那些可怜的农民的身上。本来那不足一成的土地,负担就已经非常的沉重,哪里还经得起屡屡加饷?农民们不堪重负,自然要起来反抗。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河南。明朝在河南有好多位王爷,每个王爷都拥有大量的田地。最出名的福王,一次就被赐予二十万倾的田地(约二千万亩)。由于河南本地的田地不够,还得从邻省调配。后来,福王的田地,又屡屡增加,最终过了三十万倾,成为河南最大的地主。皇室、官僚、士绅将全部的田地都霸占光了,农民只能流离失所,到处流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