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人都是一怔。
王小姐打的?
张准也微微愕然,好奇的问道:“她……打你?”
墨煜的脸色,越的精彩,一阵红一阵白的,又是难堪,又是无奈,又是扭捏,完全没有了刚才的风采。在众人的逼问下,他最后还是吞吞吐吐的说了个大概经过。
原来,他喜欢上的这个王小姐,可不是简单人物。她是卫指挥使王健的小女儿,深得家人的溺爱,从小就刁蛮得很。她的功夫也相当的不错,尤其是使得一手好鞭子。在灵山卫城,她比父亲王健还要出名多了。寻常的七八个大汉,根本不敢靠近她,也没有能力靠近她。在灵山卫城,是人都知道王小姐的厉害。
墨煜是吃了豹子胆,居然敢主动挑衅,后果自然可想而知。王小姐几鞭子下来,就有了这些鞭痕。总算是王小姐觉得他手无抓鸡之力,按照她的话来说,就是两个人不是一条道上的,才饶了他的狗命。墨煜后来每次去找她,王小姐什么都不说,抬手就是一鞭子。墨煜痛不过,只好乖乖的滚蛋。于是,见多少次,打多少回,数数脊背的鞭痕数量就清楚了。
张准忍不住说道:“你有受虐的爱好是不是?”
墨煜无奈的说道:“我痴迷上她了。”
张准就不在诘问王小姐的事情。既然是他自找的,被虐也好,受虐也好,都是别人的爱好,自己没有必要多管闲事。他想了想,说道:“所以,你还是想回去灵山卫的?”
墨煜不假思索的说道:“当然。我现在就回去。”
张准若有所思的点点头,又看看墨煜身边的两个帮闲,都是小混混的模样。大概是跟着墨煜的时间长了,倒也不怎么怕事。
其实,大明朝的军户子弟当中,游手好闲的实在不少。大部分的军户都没有田地,没有稳定的收入,根本养不活这么多的孩子。因此,好多军户的孩子,在七八岁的时候,就在外面混世界,独立谋生了。勤快些的,找点儿活干,那些不勤快的,就只能做小混混,靠走偏门混饭吃,勉强活下去的。
浮山所这些游手好闲的人,大部分都聚集在黑豹的身边,上次被张准一窝端了。结果,现在的浮山所,已经看不到多少游手好闲的人了。事实上,现在的浮山城,因为大家都忙着开垦田地,根本没有闲人出现。如果街道上有闲人,肯定会被王铭宇抓走的。浮山城最缺的是什么?人手!
“墨煜。”张准忽然叫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