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都迎来了一波又一波的人群,一部分在庆都有亲戚的人都住到了亲戚家里;一部分人则停留在庆都城外,大概是野外比大城市更能让他们舒服自在些;还有一部分则选择进城,这些人基本都是很有钱的,能承担得起庆都飞涨的物价,很多甚至是在小城市里有头有脸的大人物,如今也和他们曾经看不起的人一样,露宿街头。
庆都很乱,乱成了一锅粥,无论大街小巷都能看到无数坐在街边的人,但乱归乱,治安却是出奇的好,因为这些人都知道,南边那些“神仙”要来了,或许已经来了,无论在老家有什么样的地位,胆敢在这里做什么出格的事,都有很大的可能性会诡异、凄惨的死去。
南边的神仙自然不会这么早来,但北边却来了两个神仙,很低调的驾着一辆黑色的马车,马车由一只健壮的黑马拉着,太久没有梳洗,黑马的身上很脏,鬃毛都结成了一溜一溜的。
马车缓缓行驶在庆都宽阔的轻石路上,夸张的黑袍和诡异的帘笠将赶着马车的人遮得严严实实,黑马黑车黑衣人,让这辆马车在街上太过显眼。
走进城里没有多久,马车停在了街道中央,黑袍翻起,一只白皙漂亮的手伸了出来,朝着街边一个拖着长鼻涕的小孩招了招。
人们这才知道,原来赶车的是个女子,从她伸出来的那只手可以看出来,这个女子应该很年轻。
小孩看起来很紧张,咕咚咽了口口水。用力一吸把黑黑长长的鼻涕吸进鼻腔里,犹犹豫豫的走了过来。
“莫非是神仙来了,看中了毛家小子?”路边有四个人小声的议论起来。
“唉哟!真是这样的话毛家可走了狗……走了好运喽!他家还欠着我几贯大钱,也不知会不会翻倍还我。”另一个人兴奋的想叫。却用力的压低了声音,憋得十分难受。
“出息!毛家小子真能当神仙,你就只会掂记那几贯大钱?难怪人家神仙看不上你。”另一个人挖苦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