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过来就是这样,很简单,不是多么复杂,因为美国人的含蓄也就到这个程度了,相对来说还是容易理解的。
高光的回应是微笑,然后他一脸平静的道:“一个偶然的巧合吧,我发展了一些其他的产业,但也是帮别人做事,史密斯先生是当大老板的,我怎么能和史密斯先生比呢。”
意思就是我在很多行业都有插手,不过我是替大佬工作,我就是个摆在台前的白手套,怎么能和史密斯这种自己当老板的比呢。
在老家就显得过于直白了,会让人认为他不够含蓄,不会说话。
但是在美国这边嘛,那就恰到好处了。
西蒙斯点头,道:“确实,史密斯是自己的老板,只需要为自己负责就好,犯了什么错就承担什么后果,但是给别人做事就不一样了,唔,不知道你主要经营什么行业呢。”
“什么都做,什么都不长做,主要还是看老板意思吧,目前来说,我主要致力于军火和运输业,把黄金运到巴格达就是我的公司承接的,怎么,议员阁下不知道?”
高光话里话外竟然有怪罪的意思,而西蒙斯却是把手一摊,笑道:“史密斯保密工作做的太好了,他不说,我都不知道那是CIA的飞机,我还以为是军方的呢。”
高光笑道:“如果最后也用我的飞机就好了,虽然都是军方的,但毕竟不一样,我是专业做运输业务的,军方的合作伙伴也更专业一些,否则也不会把黄金弄丢了。”
说完后,高光摊了下手,道:“所以这件事呢,我觉得几方都有责任,虽然黄金是在史密斯先生手上丢的,这确实怪他,但我没有坚持自己送,也得怪我,而议员阁下作为最后一段运输的承接方呢,也是有一些责任的,所以,只能我们三家一起赔货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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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密斯觉得自己有些迷乱。
每句话都能听懂,可是听懂的每句话,怎么感觉意思都不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