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富罕人不是天生会打仗,而是帝国坟场这名字不是白叫,先跟苏联打了八年,自己混战了十几年,然后又跟美国人打了二十来年,就这么多年的仗打下来,凡是能活下来的自然也就学会打仗了。
叫幸存者偏差也行,说是优胜劣汰也行,或者说大浪淘沙也行,反正能活到现在的阿富汗人,几乎人人都有那么两把刷子。
碰到国王防务这种怪物,塔班力认倒霉,但是肯定不会就这么接受失败。
发现前路不通,塔班力的人几乎是立刻就做出了正确的反应。
打不通就换个方向,既然敌人在路上,那就绕路。
这二十年了,阿富罕人始终在打的战争模式就是现在这种,他们实在是熟极而流,根本就不用想的啊。
美国大兵装备精良,身上都是防护力很强的防弹衣,塔班力使用最多的AKM,还有AK74,根本就打不穿防弹衣的。
然后美国大兵几乎都躲在掩体里面,或者藏在装甲车里,如果不想办法敲开这层硬壳,依然奈何不了他们。
还有就是阿富罕人始终不知道什么叫空中优势,但他们知道袭击了美国人之后,只要没能及时跑路,马上就会被天上的飞机轮番的炸上好几遍。
再不济,也会遭到大炮的猛轰。
就跟眼下这仗差不多,现在前锋部队别截断了,派出去的人几乎全军覆没,可是这对塔班力来不是事儿,因为他们太熟悉这场面了。
塔班力之前是怎么零敲碎打那些美国人的,现在只需要用同样的方式来敲打国王防务就行。
结果就是帕特里克换了弹链,高光换了弹匣,可是那些落在后面的塔班力大部队没有继续前进,而是当即就停在了路上。
车上的人轰然四散,他们以极快的速度抛弃了车辆,然后他们开始沿着道路两侧一路小跑,没有什么阵势可言,但是黑压压的起码二三百人,就像螃蟹伸出的两个钳子一样,很自然的就从两侧朝着高光他们围了过来。
这应变速度,这单兵素质,这奔跑速度,无一不是精兵才有的表现嘛。
高光也不是很傻眼,他就是非常的惊讶。
美国人是怎么在阿富罕坚持那么多年,而且伤亡率其实维持的很低呢?
“沃特法克……”
两侧有高地,那些阿富罕人根本不用指挥,他们直接跑上了两侧尽可能产生高度优势的地方,而一旦拥有了高度优势,可以居高临下的开火后,马上毫不犹豫的开枪。
用非常大的人数优势,尽可能占据高度上的优势,然后在四周开火,即是袭扰,也是牵制被围的敌人精力,顺便还能打击其战斗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