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来直往,明刀明枪的开战高光就行,被人追着跑路撤退也没问题,但他确实是没有和警察打交道的经验。
只要有人接应,能在第一时间跑出包围圈,那基本上也就没什么大问题了。
重点就是又没有人接应了,专业不专业,有组织和没组织,其区别在这一刻体现的极为明显。
沙维极是迅速的把头上的假发摘了下来,把眼镜一同摘下,和假发一同塞进了她替高光捡回来的包里,然后她把外面的衣服撕扯了一下,露出了一个性感的小背心后,随即对着高光道:“怎么处理,还需要扔吗?”
“先别扔,我打个电话。”
离开了第一层包围圈,在警察开始调查到底发生了什么事的时候,高光也该测试一下各方的反应了。
计划永远赶不上变化,因为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事务都是在运动和变化,高光费劲心机想要莫里斯的命,莫里斯也在费尽心机的保住自己的命,顺便还想能要了高光的命。
莫里斯是从什么时候变的无关紧要了呢,大概就是从五角大楼决定让高光代替他的那一刻吧。
当劳埃德告诉高光可以在洛杉矶悄无声息的干掉莫里斯时,莫里斯的一切努力都失去了意义,高光的对手已经不再是莫里斯,莫里斯的对手也不再是高光。
其实高光还有另外一条路可走的。
放过莫里斯,然后高光舍弃在美国的一切,跟莫里斯一样跑路,跑去一个五角大楼手伸不到的地方当个富豪就行了,这样他就不用当某些人的白手套,而且还能安全的快活的度过下半生。
但问题是高光舍不得他辛辛苦苦打下来的基业,也不想给别人当傀儡,那他就只好把莫里斯眼下还是白手套的标志性人物给干掉。
兔死狗烹是没错,但是还有一句话叫打狗还得看主人,而高光就是在主人动手之前,当着所有的人的面把莫里斯这条看家狗给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