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光笑着点了点头。
高光这边就更没问题了,他没有背景就是最好的背景,他是个黄种人更好,因为这意味着他和美国的军工联合体没有太多的纠葛,和五角大楼其他派系也没有什么关系,正是最好的白手套人选。
换个角度看,头上有道透明天花板的黄种人,在很多时候其实也是优势,就看有没有找对路子了。
接下来又该说正事了,劳埃德刚想说说接下来事情具体要怎么去办,却是突然又看向了高光,道:“等一下,我想起来一个人,你叫疯狗?”
“是的。”
ff你不会是那个疯狗吧?就是那个在巴格达用一把手枪。
劳埃德突然睁大了眼睛,道:“没错,我早该想到了,你就是那个巴格达之王?”
巴格达之王这称号是不是大了点儿?但一说手枪,高光就是这个巴格达之王肯定没错了。
汤姆笑着道:“将军也听说过疯狗的得意战绩吗。”
劳埃德一脸惊奇的道:“啊哈,怪不得是你做这个生意,你就是那个疯狗,你很厉害啊,而且你还会给枪赐福,是你吧?没错,就是你这家伙!”
高光大惊道:“你连这个都知道!你认识战火集团的史密斯先生对吗?”
劳埃德摇头道:“战火集团?战火集团我当然知道,但是我没和战火集团打过交道,坦白说,在我担任驻伊拉克驻军司令的时候,战火集团还不够格让我关注。”
高光还以为劳埃德是是史密斯先生的关系户呢,但现在看来不是。
劳埃德饶有兴趣的道:“我一个老部下给我讲了一个笑话,说有个叫疯狗的家伙,给埃里克矿业公司的老板赐福了两把枪,埃里克矿业公司的老板是谁我不太清楚,但我的老部下说,他对自己的枪有谜一样的信心,竟然说是得到了东方的神秘巫术的赐福,我对此印象深刻。”
“其实是叫开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