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始至终,凌姐都不知情,其他人也都一概不知情。除了我和当年的何律师外,别无他人知晓。何律师已经退休隐居国外,只要我不把协议抛出来,仔细指出来,谁都发现不了。但这些股份始终不是我的。即便是我的合法妻子,我得不到的,她也一样得不到。”
“小郑郑没了……我对这个家也彻底寒心。即便她不想离了,我也想离。所幸她早已经提出起诉离婚,我便如她所愿。属于我的婚前财产,女方依法不得分。股份本不属于我,我便清算还给凌姐。婚后所得的财产和房产,包括买的车,按律法该怎么算就怎么算。四合院是我弟弟当初帮着买的,归属权目前不明确。一切等法
院判决,该分多少就多少,我一概没异议。”
说到此,郑多多扯了一下嘴角,似笑非笑。
“你们的女儿口口声声说能靠自己闯下一片天地,估计也不屑要我的东西。所以,你们找上凌姐家去闹是为了什么?凌姐一开始根本毫不知情,不信你们可以去问我的律师。如果觉得非要分股份不可,那便直接去法院告我。该怎么判,该怎么分,我都听法院的。至于凌姐,你们的女儿分不分得到,都跟她没关系。她都愿意分给我了,又怎么会在意股份的去处。”
本来有些话没必要说,直接让律师去交涉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