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肆!”韩谨瑜气得要吐血,手指着小凤,“贱婢,你敢再给宫说一遍。”
春荼蘼上前,挡住小凤,把话题拉回来,“公主有两个证人,我也有两个证人,而且全是贴身侍候的人,一来证明力不够,二来各执一词,没有关键性证词,定不了案的。公主,反而你让你的宫女污蔑我蒙骗于您,道理就占不住。她若坚持这样说,熟归熟,我要告她诽谤。公主知不知道,主人冤枉了奴婢,罪过不大。但奴婢要是诬告了主人,要罪加几等的。”
这个原则,唐律中是有的。说到底,古代律法再完善发达,也会保护特权阶级。不然,就冲韩谨瑜殴死人命这一条,她如今哪可能安安静静还住在公主府?
有苦说不出,这种滋味,得让某些人尝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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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有话要说……………
自己又一次发现bug,大公主叫韩谨瑜,九公主叫韩谨佳,但在公主离婚一案中,我把名字搞错了,请原谅。此案中所以韩谨佳处,实为韩谨瑜。
另,不是我不给投粉票的同学加精哦,是因为那是系统感谢贴,我加了精,也是加在我自己身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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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