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咱家家底不厚,不过,祖父和父亲想没想过给我置产?”春荼蘼把自己的想法说出来“就是拿我娘留下的钱买房子,落在我的名下。这样祖父和父亲和我住在一起,照顾我不是天经地义吗?而且,省下租房的银子,存起来,以后有机会再买其他的呗。若爹高升到别处去,洛阳的房子卖了也成,现在太平盛世,没有仗打,置产是稳赚不陪的。若咱们在洛阳一待就是十几二十年,我从这里嫁,房子算嫁妆不是挺好?”
春青阳和春大山一听,都有点心动。虽说依靠孙女生活有点丢脸,但不失为一时之计。不过这丫头怎么说同出嫁的事这么大方,好像……不当回事似的。
“我本来还有一百六十两,临楼的楼的租金一百一十两,路上hua了十两,还有二百六十两呢,就算洛阳物贵,也买得起一个院子大点的房子。”春荼蘼见春氏父子神色有些松动,接着道“到时候祖父在家种点菜,养两只鸡,也有好多事做,又省了吃菜吃鸡蛋的嚼用。最好再带一口独立的井,或者大树什么的,那样环境也像个样子了。”
春氏父子与春荼蘼是直系血亲,自然不会跟她见外,之前一直不动用白氏留下的银子,以及临水楼的出息,就是为了给春荼蘼做嫁妆的。现在听她说得有理,哪有不同意的道理?而既然做了决定,第二天春大山就托老苗找了牙人,由于他要忙着军府的入职事宜,这些家务事就交给了父亲和女儿。
本来,买卖一事就怕着急,尤其买产置业的,要等机会。可赶巧了,牙人手中正好有一处房子要买,就在洛河以南的富人区,临着建春门大街的荣业坊。出了坊,沿着建春门大街往右拐,走过三坊就是有名的南市。
洛阳里坊共有三市,北市有码头,最是拥挤热闹,各地的商贩多在此交易,因而酒楼、酒家也是最多的。西市号称金市,是聚钱之所。而南市独占两坊之地,则是最繁华的,店铺最多的所在,据说有一百二十行,三千余肆,四百余店,货贿如山。在它的西南方是修善坊,多车坊、波斯胡寺等。说白了,隐隐有现代城市的市中心感觉。而隔了三坊之地,一坊为一里,不远不近,闹中取静,静中又出行方便,实在是很好的地段。更据说,这一带虽然没有名气最大的达官显贵,也没有豪华的园林式的建筑,但隔壁的隔壁坊,住着一位很有名气的大文豪。
这样一对比,似乎比富人区的中心地段更好。在古代,谁不愿意与文化人住在一处?处处显得有品味,有文化气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