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天和凌旭,也连忙向火玛尔挥手致意。
大家很快就混熟了,充满风度、温和诚恳鹤郎君,显然是打入敌人内部的最佳人选。唐天和凌旭充分领略了,什么叫做美男计。
“火玛尔,你们这是从哪里来?”鹤有些好奇道。
这伙人都十分剽悍,二十个人之中,天路级武者的数目就有七个人。
“从外面买粮食回来。”火玛尔轻叹一声:“冬天就要到了,我们要提前准备好粮食,要不然,部落很多人会撑不过这个冬天。”
“粮食那么匮乏吗?”鹤有些吃惊。
“一看你们就不像豺狼座的人。”火玛尔笑了笑:“只要是豺狼座的人,就会知道,豺狼座的冬天是多么可怕,粮食多么金贵。为了一袋粮食,有些人甚至会屠掉一个村子。”
唐天三人无不毛骨悚然。
“豺狼座不出产粮食吗?”凌旭忍不住问。
“豺狼人擅长战斗,却不擅长种地。”火玛尔轻叹一声:“而且这里的地太贫瘠了,我们部落就在沙漠里,一个小小的绿洲,巴掌块的地方,能出产什么粮食?”
“那你们怎么办?”唐天不解地就问。
“每个豺狼人,生下来就是战士。既然地里刨不出粮食,那就用自己的刀剑,去给自己争取活下来的机会。这里的人命很不值钱的,你们没有听说过一句谚语吗,豺狼人是最好的炮灰。为什么?足够便宜,足够多。呵呵!”
火玛尔说着说着,就带上一份悲怆。
唐天三人默然,这样的事情,超出他们所有人的认知。
忽然,唐天神情一动:“有人朝这边靠近,人数不少!咦,来得好快!”
火玛尔脸色微变,蓝色美目中蓦地亮起一丝寒芒,锵地抽出腰间的弯马,扬声厉喝:“准备迎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