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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定都杭州,杭州在原来的城市规模上,开始大肆扩建。
一些平民的房屋被推到,或是被侵占,沦为了官府的产物。
很是可悲,在这个没有物权法的时代,小民的利益总是容易受损。虽然,朝廷多方的补助,但是损失与收益相比较,还是差了很多。
当然了,小民利益受损,只能是忍着了,谁让他们是小民,身为小民,就要有被欺压的觉悟。
实际上,太多的小民,选择了忍让。当然有些人不服,一个七品小官开始上奏,写道:“为君王者,当以百姓为先,以社稷为先。如今山河破碎,半壁江山不保,苟且于江南。让朝内奸臣作祟,奸相汪伯彦,勾结奸商以害民…………“
上书的矛头,直接指向了当今丞相汪伯彦。
杭州的建设工程,是赵朴定下了大调,汪波彦具体执行的。
在执行中,有些行为太过暴躁,手段太过激烈,尤其是在房屋拆迁上,问题很多。而在具体的事务上,官商勾结,龌龊行为不断。
这些本来是宋朝官场上的常例,不算是什么新鲜事情。
大宋不杀士大夫,对于官员很是厚待,又没有反贪局治理贪污,贪污问题很是严重。在一些大型的工程建设中,官商勾结问题很严重,只要是质量上没有太大问题,在吃回扣、送礼、赚取差价等问题上,都是睁一只眼睛,闭一只眼,权当没有看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