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衡啃着分配到的大腿肉,琢磨着要尽快让布谷和春部落都远离饥饿了,但应该怎么做?让原始人自己种菜吗?还是加强装备,让他们更容易猎杀到野兽?
还没等他想明白,布告和梅就走了,他继续留在春部落,大胡子同样留了下来。
十天,恩,整整十个太阳日,张衡的生活都如此反复,每到中午布谷就会带着肉食到来,有时是一整只,有时只有一小半,偶尔只有一个大腿肉,等他吃饱后,布谷就走了。
而到了傍晚,霸和春部落的女人们也会回来,十天中霸只猎杀到了两头野兽,几乎天天带伤,还好都不严重,巫会负责治疗。然后春部落众人也会进食,当天猎杀到了食物就多吃点,如果没有就只吃很少,女人们也会采集一些青涩的小果子,相当难吃,但也可以用来果腹了。
十天中,张衡已经脑海中模拟了四头血狼同时扑杀他,已经到极限了,他也是输多赢少,换做三头就没问题了,他基本都是赢。而他幻想成血狼攻击霸,也有了成效,十次能成功两三次,也终于能咬上霸的脖子,但十次都未必能成功一次,看来霸单独战一头血狼完全没有问题,几斧头就能了事,但是狼是群体动物,很难遇到落单。
霸是孤独的,他只能寻落单的野兽下手,而食草动物又跑得快,怕是霸每次都是和食肉动物搏斗吧,相比布谷等八个男人的团体作战,张衡更倾向于霸,因为他在内心中也是孤独的,他想让自身变得更强大,甚至比霸还要强大。
“吼!”在第十一日,张衡的身体终于好得差不多了,已经能跑能跳了,但他没急着出去,也没回布谷的部落,因为这边春部落外面更危险,他喜欢在黑夜中听着野兽的嘶吼声入睡,心理也惦记着森林中的血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