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肯做的话每人给我七天,其余我做,两位什么都不用操劳”回来后每人估计能分一千万。
搞《最佳福星》赚了大钱,曾志韦雄心万丈,想甩开几大电影公司单干,恰逢潘笛生想扶持一些电影人为新宝拍片,被曾志韦游说成功,于是“好朋友”电影公司就成立了。
至于泰笛罗宾能被曾志韦拉拢过来,便不得不说起新艺城三巨头的分裂。
当年新艺城之所以能迅速崛起,集体创作、集思广益居功至伟,由麦加、石天、黄白鸣、徐可、施南笙、曾志韦、泰笛罗宾组成的七人创作小组,碰撞出不少火huā,新艺城前期的经典之作几乎都是他们群策群力的结果。
七人小组的成员各有所长:麦加上大学时主修电子工程,后来做工程师时,又去纽约大学专门学习电影制作,在美国曾以副导演的身份参加过三部枪战片的拍摄。在《最佳拍档》系列中,他利用自己学过电子工程的长处,熟练地将高空飞车、电子武器等特技融入电影创作:石天是喜剧演员,喜欢从演员的角度审看剧本:黄白鸣曾是话剧的发烧友,对戏剧颇有心得,擅长编剧,新艺城的许多剧本都由他操刀。
徐可是一个集导、编、演等能力于一身的将才,善于从总体上把握一部电影:曾志韦喜欢玩而见多识广,对香港和台湾草根阶层的审美趣味了然于心:泰笛罗宾来自音乐界,且导、演俱佳。
拍了那么多卖座片,新艺城为投资方金公主确实赚了很多钱。而新艺城由麦加、石天、黄白鸣三巨头掌舵,但他们利益分配其实是不均的。因为当时他们三个与金公主的雷老板是这样商量的:新艺城的股权,黄白鸣占9%,石天占19%,金公主与麦加合占础。而在这72%股权中,金公主占37%,麦加占35%。也就是说”“三巨头”中麦加拿的是大头。
集体到作虽然优势明显,却很难持久,很快这三巨头便因钱多钱少问题,闹起纷争,先是曾志韦退出七人小组,远走台湾拍戏,后来被洪劲宝招回帮他搞宝禾。接着徐可也开始不满三巨头坚持只拍喜剧的创作思路,在金公主的支持下自己成立“电影工作室”虽然仍旧挂着新艺城招牌,却能跨过三巨头,直接与雷老板对话,并且票房分红也直接从金公主领取,与新艺城基本上脱离了关系。
《最佳福星》的拍摄直接成了三巨头分裂的导火索,泰笛罗宾离开新艺城就是因为三位老板要分手,他们都想拉拢泰笛罗宾,但泰笛罗宾觉得自己随便跟着哪个老板感觉都有些背叛的感觉,所以干脆三个都不跟,跑去找曾志韦的好朋友电影公司入伙。
泰笛罗宾一直有想法要把倪诓的《卫斯理》改编成电影,而曾志韦知道潘笛生也想要拍几部大制作电影与嘉谊抗衡,便向潘笛生推荐了泰笛罗宾的构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