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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族战神 第40章 杨伟论道

胡昭的法家理论相比于张植还有些稚嫩,也只有像胡昭这样的年轻人才会将法家理解的如此偏激,缺少了世故的圆滑。

而杨伟却是从真正的法治社会而来,是极端的法治社会,像美国的陪审团制度这种平衡道德和法理的机构都没有,根本就是审判长的一言堂。这就造成了大量的冤假错案,而且有很多值得同情的人也都被判处了极刑。一些不合理但合法或者不合法但合理的例子比比皆是,让人触目惊心。

无论从哪方面来讲,杨伟对法家都比胡昭有发言权。杨伟组织了一下言辞,说道:“孔明啊,你的观点太过激进,我只能持保留意见的认同。世上不可无法,但法却不能作为唯一的行为准则。”

胡昭听到这里,面现不豫之se。杨伟继续道:“我给你讲一个战国时秦国商鞅变法时期的故事,当时的秦国非常注重法治。一天,一个强盗拦路抢劫,一个好汉看不过眼,拾起旁边的棍子,就给了那个强盗一棍子。

没想到那强盗忒不经打,一棍子竟然把强盗给打死了。那好汉见出了人命,不敢隐瞒,当时可是有连坐之法的。见官之后,原原本本地将事情交代清楚,被救之人也是为好汉作证。

但是当时可是商鞅执政,笃信法治胜于一切,就连当时的诗书都给烧了个一干二净。县官虽然为难,但也不敢违反法令,当时的法令最基本的一条就是杀人偿命。最终县官昧着良心判了好汉一个斩立决。

此事传到商鞅的耳中,商鞅夸奖这个县官是一个执法如山、铁面无私的好官。从此以后,秦国再无见义勇为之人。”说到这里,杨伟端起茶杯轻轻啜了一口。胡昭的脸se已经有些不自然了,显然心里已经开始动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