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朗笑道,“该不会是饿晕在房里了吧,那只馋猫,不带她出门,就不乐意了。”
“是啊,爹爹和二哥坏,竟不带我一起去。”花铃声音清脆,在一片嘈杂声中十分容易分辨。她心中欢喜,连人都多了几分风采。本就俏美艳绝,这会更是光彩夺目,招惹了许多目光。
花平生唤她过来,如果不是在房里吃不方便,他也着实不想女儿被人这么瞧看。好在他择了个角落,背对那些人,也瞧不见脸。
花朗给她倒了杯茶,说道,“品酒是男人做的事,带你去酒窖沾一身酒味,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酒鬼。”
“也不是哪个男子都有酒量的,来宝哥哥就不会喝酒,可是他却比一般男子更有气概。”
花平生怎么觉得这上下两句话接得不通?女儿可不是这么逻辑不通的人,自从上回妻子跟自己提了沈来宝和他女儿的事,他联想种种,也知道女儿其实也是喜欢沈来宝的。
沈来宝每个月会过来跟他做学问,平时又为邻,和他的儿子又是好友,不能说一天能有几个时辰待在一块,但每天总会见面倒是真的。
这孩子的品行,他喜欢。
花平生不知她为何突然提起,偏身喊小二上菜时,忽然瞧见有几个汉子眼熟。再细看两眼,才认出那分明就是沈家的护院。
他顿时明白过来——定是沈家人也在这客栈,甚至她刚才迟迟不下来,说不定就是因为碰见了沈来宝。
这巧遇实在太过让人惊讶,花平生一瞬间还想他们是不是约好了,不能在明州见面就跑到外头来。可女儿并不是这么鲁莽的人,沈来宝也不会不知道其中弊端,更何况真要这么做,也不会让护院这么明晃晃的走动,这可不是时常运筹帷幄的沈来宝所会做的事。
而且女儿从出门开始就闷闷不乐,现在忽然有了精神气,可见的确不是提前约好的。
此乃机缘。
花平生想到机缘二字,就不由笑笑,这得有多大的缘分,才能去往同一个方向,进同一个小镇,住同一间客栈。
花朗没察觉到妹妹不同前两日,倒是察觉到了背后总有一股阴森森的气息,似有人盯看自己。他不安回头,却没看见那阴森森的气息是从何处而来。
他摇了摇头,应该是他多想了。
“啧,我就说了,就算我坐在他背后,那个蠢蛋也不会发现我,你非得拉我到另一个角落,我眼都要盯瞎了。”
说话的是个十五六岁的少年,一条腿搭在另一张长椅上,坐姿潇洒得过分,显得吊儿郎当。他悠闲地往那边看着。
旁边老者微微弯身听他说话,并不在意他语气刻薄,“小少爷,沈来宝的确是住进了这家客栈。”
盘子一顿,“啊?约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