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亿五千万欧元,绝对不可能。”
里斯特说的是斩钉截铁。目前里斯特和巴萨谈的差不多了,从转会费到里斯特的佣金、梅西的签约金、梅西的薪水这些方面里斯特和巴萨达成了一致的协议。甚至怎么避开高税收,大家都已经是谈完了。但就在最后的违约金项目上,里斯特和巴萨的分歧非常大。
“霍安、特希基,我在西班牙足坛做了这么多年的生意,我相信你们都明白我设立违约金有一个原则。那就是以税后薪水的十倍来设立违约金,当然如果转会费高于这个,那么违约金就是以转会费为基准。”
里斯特在西甲已经是做了十多年的生意。开始是税前薪水的十倍,随着球员薪水不停地增长,变成了税后薪水的十倍。当然如果税后薪水的十倍还没有球员当初转会时候的转会费高,那么违约金就自动变成转会费的金额。
这种情况并不稀奇。很多年轻球员的转会费很高,但是薪水却没有想象当中那么高。很多年轻天才在豪门的薪水也就是税后两百万欧元左右。但是他们的转会费动辄都是三千万欧元。到时候违约金里斯特就以转会费为准。
这个原则里斯特是灵活掌握的。但是最终的违约金金额就在税后薪水的十倍上下波动。从来不会偏离太多。上下不会超过千万欧元。
现在里斯特和巴萨就卡在这里。巴萨提出要设立一亿五千万欧元的违约金,但里斯特却是坚决不同意。梅西这次到了巴塞罗那之后薪水大涨,但税后年薪也不过是刚刚过了六百多万欧元。因此里斯特要求设立六千万欧元的违约金。
“里斯特,六千万欧元根本不可能。我们这次为了引进梅西也花了六千万欧元,违约金才六千万我们是不可能同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