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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秦之帝国再起 第四百九十九章:那就开始吧

李斯所推崇的“郡县制”其实就是一套彻彻底底的“奴隶制”。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天下间所有的东西都是属于皇帝,皇帝想干什么就干什么,那么当然也包括“合法”剥夺财产。“合法”抢人老婆,“合法”收回土地。等等等……无所不包。

在这之前,封建制度的“封建”其实有着一套含义,“封”既是“封领”这种“我的地盘我做主,君王无从干涉我的地盘、我的人”的含义。“建”自然就是“我的地盘,我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我的土地想种田就种田,我的土地想建猪圈或者房子谁都不能干涉”的意思。

自从所有的一切都是属于皇帝的那一刻开始,自己的土地就不再是自己的了,自己的老婆也随时可能成为皇帝的老婆,那么不是只能任凭处置的奴隶是什么?

秦国要推广“奴隶制”,好吧,他们管那叫郡县制。结果就是秦人都无所适从了,官员整天惶恐不安,军队也害怕曾经被赐封的土地成了“不算数”。

所以。在暴乱爆发的时候各坐镇一方的文官不知道该不该拼死抵抗,似乎什么东西都是皇帝一人的,那么责任也在皇帝身上,实在找不出说服自己拼死抵抗的理由。

军队呢?什么东西都是皇帝的,那么拼死作战为图什么,能开溜开溜。不能开溜也是保命要紧,毕竟什么都是皇帝的了。自己的命总该想想应该怎么保住吧?

统一之战前的秦军和统一之战后的秦军,同样是那支军队,但是所表现出来的作战意识真的很不一样,说到底这跟“什么都成了皇帝一人”的新政策有很大的关系,毕竟没有所属权就代表没有责任和义务,既然不是属于自己的,那凭啥为了谁谁谁去拼死作战啊?人总是有自私性,努力得不到相应的报酬,为什么不是谁谁谁来为自己拼死作战。

吕哲也是近期听了一些叔孙通从咸阳那边呼朋唤友过来的人一讲,他才搞清楚后世“讴歌”的“郡县制”根本和书本上所写的一样,这可彻底推翻了他的“三观”,在此之前只知道“封建”是万恶的根源,压根就不清楚所谓的“中央集权制”和“封建领主制”之间是个什么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