懒三就不用提有多么沮丧了。
开旅馆的人就怕这个事,会严重影响他的生意。而这件倒霉事怎么会发生在他身上,让他又惊恐又纳闷。
当时他睡得很香,恍惚中听到了一点异动,但他并没有在意,只是当那声尖叫穿越了地下室的厚木门,一路径直传到阁楼上他的房间时,他才蓦然惊醒,一下就意识到大事不妙。
他胡乱穿上衣服,赤着脚跑出来,确定尖叫声来自地下室后,就一边安抚被惊醒后的房客,一边和几个胆大的男房客来到发出声响的地方。
“一定是那女孩做噩梦了,她看着就一幅胆小的样子。”他说给那几个男房客他的推测,其实是想劝服自己,因为他越往下走,就越不安,可他作为这里的主人又不得不硬着头皮去看看发生了什么事,“我猜她的男朋友正在抱着她安慰哪,说不定我们能看到香艳的场面!”
“是啊,也许人家都不给开门呢!”只有一个房客搭他的腔,但声音有点抖,明显并不大相信。
懒三不知说什么好,哼了两声表示回答,穿过了一楼的客厅,拐进了通往地下室的通道。
一进通道,就有一股浓烈的血腥味扑鼻而来。
后来懒三想起当晚的事,认为如果可以想一下的话,他可能不会进去,也就不会吓成那个样子。可当时几乎是下意识的,他迟疑的走了进去,有三分好奇,倒有七分害怕,那几个人也以同样的状态跟在他后面。
他拿的是特大号的手电,可以照得见前方二十米的地方,所以一进通道他就见到地上躺着一个人,头部向着里面。
手电的光一寸寸移向里侧,可以让懒三慢慢看见躺在地上的人的轮廓。那是个男人,从衣著打扮上看出是那个住地下室的男生,然而他并没有办法确认,因为那个男人――没有头。
当时他丢人的大叫,声音比刚才尖叫的女声更加惊恐。一向老鼠胆的他甚至当场吓得尿了裤子,连跑也跑不了,是被个冷静的房客架出来的。
报警后,他仍心有余悸,警方在勘察现场,并询问他问题的时候他甚至不能正常回答。
但是他知道,当时门在里面反锁着,警方只好破门而入。房间的床上,女孩浑身赤裸着躺在床上,浑身都是青紫的手印。
说是手印,又不能确定,因为比正常人的手印短小,形状极不规律,象是兽爪或者手有残疾的小孩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