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武七年,七月初七,大名府城,万人空巷看杀人!
这座昔日的大宋北京城,现在降了一级,成了河北路的首府。河北路营田使司和河北路安抚使司,都在洪武七年的夏季,从相州迁到了大名府。
而和河北路营田使司、河北路安抚使司一起迁移而来的,还有一个河北路提点刑狱司。
现在洛阳朝廷的地方治理,大致上就是营田使司或转运使司管理行政,安抚使司管理军事,提点刑狱司管司法,大致上就是“三司并列”的路子。“三司”当中也是有个头儿的,就是营田使或转运使。
在转运使路当中,管军的安抚使地位虽然低于转运使,但是独立性很强,转运使基本上不能插手军事。
而在营田使路,因为营田使并不是一个单纯的民政官员,而是个管辖着屯田军府的军官(营田使都是武官),所以营田使路中的安抚使更像是营田使的副手。
不过无论是营田使路还是转运使路的安抚使,除非有特旨,否则都无权指挥驻扎在其辖区内的野战部队。而这些野战部队,又至于军司和军种司的共管之下......至少这些军头在赵楷手里都服服帖帖的,只要赵楷能给下面的府兵分下去足够多的田,那就万事大吉了。
至于各路的提点刑狱司,则是一个相对比较独立的衙门。主管司法刑狱这摊子事儿,一般的民事、刑事案件,都是提点刑狱司的活儿。
不过官员犯法、军官和在役府兵犯法,提点刑狱司是不能过问的。至于镇抚司的案子,提点刑狱司却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参与。因为镇抚司是没有自己的监狱和审判所的,因此只能根据钦犯的身份不同,分别和军法司、御史台、提刑司会办案件,理论上也会出现三堂、四堂会审的情况——如果同一个案子有多名钦犯,其中包括平民、军人、官员,自然就得四堂会审了。
而前一阵子在大名府这边抓到的一大批“伪官”,因为没有洛阳朝廷的官身,所以御史台是不管的,他们也不是大宋的军人,军法司当然也不管。
因此就由镇抚司负责侦缉和公诉,由河北路提点刑狱司负责关押、审判、行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