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信封已经被摩挲得起了毛边,一看就是上了年头的样子,而且上面还印着很多年前流行的卡通图案。
段锐隐约觉得有几分眼熟,但也想不起来,犹豫了一秒钟,他接过来,从里面抽出了一张信纸。
信纸和信封一样,都是旧旧的,上面有几道折痕,边缘毛糙。因为反复折叠,中间一道折痕都要断裂了,后来又被人小心地贴上一条透明胶带,粘得整整齐齐的,足见珍惜。
他定睛一看,上面居然是自己的笔迹!
“亲爱的……FG?”
段锐下意识地读出声来,眼神有些愣怔。
得意地看着他,段芙光死死地盯着他,反问道:“你难道忘记了吗?这是你亲手写的情书,我是在我的书桌上看到的,那时候是暑假,我住在你家,你偶尔帮我补数学。这封信,就压在我的数学作业本下面。”
经她这么一说,段锐立即明白了过来。
一刹那间,他的脸色变得极为难看!
“你误会了,这封信根本不是给你的!这的确是我写的,是我给一个女孩写的情书,这些都不假。可这上面的‘FG’不是你,是那个女孩的名字,她叫方歌,是当年四中有名的校花,比我小两岁,我和好几个哥们都喜欢她,约定了一起去追她,看谁有本事能追得上……”
那阵子,段锐和几个哥们使出浑身解数,各种招数轮番上阵,到最后,他甚至豁出去,手写一封情书,极尽剖白内心,将那种爱而不得的痛苦全都倾诉在笔端,以求能够打动佳人芳心。
哪知道,写完之后,还没等送出去,段锐就找不到那封信了。
他一向粗心大意,东西随手丢,有的时候能找回来,有的时候找不回来。找了一圈之后,段锐就放弃了,重写了一封,拿去送给方歌,结果对方看都没看一眼,直接丢进了垃圾桶里。
后来,这位大美人出国留学,再也没回国,后来嫁给了一位当地华侨,听说过得很幸福。
而段锐和他的哥们很快就把注意力放在了别的女孩身上,以至于,这么多年来,他几乎都快要不记得这个叫“方歌”的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