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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工科生 第三十五章 星汉灿烂

“劳烦。”

说罢,摸了一把铜钱,那跑堂小哥连忙双手一捧,哗啦啦的开元通宝就落在了小厮手中。

“多谢客人打赏。”

小厮很是高兴,连连点头哈腰,将铜钱揣到怀中,忙不迭地过去大堂传达。

“星汉银行……亦是取名汉水?”

“自是因为汉水。”

绿袍小官说罢,也没有打马虎眼,直接道,“这几日都在传言,汝州那条修通鲁阳关的新路,一应开支,都会从这个星汉银行过账。”

“噢?这银行又不是官府,不怕汝州赖账?”

“听说参股星汉银行的,除了‘忠义社’一应豪雄之外,还有江夏王、李交州之子、丹阳郡公之子、蒋王、琅琊公主府、长乐公主府、吴王……”

话都没有说完,之前在那里讨论的两人已经目瞪口呆,这“星汉银行”固然不是官府,但赖他们的账……感觉还不如赖官府的账。

至少官府这里还能烧个账册杀个人什么的,最后严刑拷打几个倒霉蛋,破烂事情就能对付过去。

人死债消嘛。

可瞧现在“星汉银行”的尿性,怕不是星汉灿烂……要债要得你浑身灿烂。

要给“星汉银行”背书,靠权贵自觉,完全没有卵用。必须要有成文法律的贵族共识,那么仅仅靠江汉观察使府这个层面,那是不够的。

当然最好的情况,肯定是朝廷背书,吏部、民部、刑部、工部、教育部、大理寺、内府等衙门一起前头,在这个政府框架下,推动某个法律的成文成例。没有达成共识,也就是建立一个普遍贵族巨头都认可的游戏规则,单独成立一个金融机构,并没有什么意义。

因为这样的机构,可以因人一言而起,也能因人一言而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