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阿什利也很清楚,自己真要是这么干,的确可以被收拢,但搞不好没过几年就会暴毙。
谁会放这么一条畜生在脚边呢?
连李思摩这么一条疯狗,因为保全了突厥阿史那氏的不少人,还被满朝文武称作“忠义”,哪怕贩卖突厥人最多的,就是他这么一个突厥大贵族。
毕竟,李思摩搞的那些突厥奴,大多都是牧奴、农奴甚至一些破产的突厥武士,但正经来说清清白白的贵族,一个都没有搞。
这种微妙的操作,跟“名望”建设如出一辙。
上层贵族,终究是要联合在一起,如果出了一个专杀贵族的异类,这种货色要来何用?
“今年的夏季,太热了。食物动不动就变质,大马士革已经洗劫了两回,之前那些从沙漠过来的野狗,如今也找不到吃的,说不定,也会去攻打大马士革。”
突厥老汉依旧用太原方言说着话,这营帐周围,只有一老一少用汉语交流着,让周围一群突厥武士都是一脸懵逼,当着他们的面,都不知道聊的是什么。
“不过是‘黄巾’之流,能趁势而起,但只要打掉这个‘势’,就是打掉了所有。老叔可有计策?”
“计策没有,养狼成狗的办法,倒是有一个。”
“什么办法?”
“阿什利是想要那些野狗的人头,还是要活生生的野狗?”
“杀他们容易,抓他们难。往大漠山区一钻,我们人少又不熟悉地理,只怕是讨不到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