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说来,这第一个案子,便在‘宣政总制院’上?”
“那‘进奏院’就上疏,说是要朝廷早日促成‘宣政总制院’,以安‘域外’唐人之心?”
“往后,这‘海外’的收成,那可是要缴税的……”
“你可以不缴。”
“老夫倒是想呢,可这不是钱老板不让嘛。他守着扬子江口,嘴比江口张的还大……”
吐槽归吐槽,但说的是事实。
“王下七武海”的掠夺,对扬子江、东南沿海等豪门而言,着实是个头疼的东西。而皇帝也不可能无休止地拦路抢劫,合理合法的抢劫,才是细水长流的道理。
对“海外”逐渐站稳脚跟的豪门而言,能够建立有效的体制,披上“合法”的外衣,对他们的收益,也是一种保障。
说到底,朝廷要抢劫,也得披着“合法”的外衣,不可能跟山大王一样看见了就抢。
吃相好看,那就有的谈。比如多交保护费,是不是可以抬抬手;比如多交手续费,是不是可以多开辟一个港口……林林总总,不一而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