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还只是抓一点偷鸡摸狗鸡毛蒜皮的小事,遇上聚众私斗,那才叫惨。贞观十五年以来凡是到了武汉的“进士”,只要是跟“县尉”搭伙办公,就很有可能死在私斗中。
不死重伤的也有,缺胳膊少腿都是好的,瞎一只两只眼睛的也不少。
别处聚众私斗,了不起就是争水,两个村子死了个把人就完事儿了。
可要是两个工坊开打,搞不好就是同行竞争,然后竞争出了火气,于是商业竞争变成拳头竞争,最后拳头不过瘾,刀枪棍棒斧钺钩叉一起上。打起来那叫一个惊心动魄,有边地出身的“派出所”所长,只觉得马贼刀客遇上这种火并,什么本事都显露不出来。
饶是江汉观察使府三令五申严查严打,也没有太好的办法,财帛动人心,夺人钱财如杀人父母,同行才是赤裸裸的仇恨,不掺假的那种。
中了“进士”就死在武汉的街头火并,这多冤枉?可这些年武汉的冤枉鬼还真不是,行市如此,如之奈何。
于是想要跑路的人就不会少,当然看在待遇的份上,也有人愿意留下来,但为了小命,不少“派出所”所长都是自己掏了腰包请“临时工”。
关键时候,自己小命要紧不是?“临时工”固然是掏钱的,可里里外外省了多少事情?
张利知道他们所想,但还是劝道:“你们想要去扬州,也不是不好,可若是李扬州平调,倒也罢了,就怕他是升格扬州都督府,到时候,日子未必比武汉轻松到哪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