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罢,李迷夏突然一愣,“没谨台,你可是吃过了?”
“我王恕罪,国天使之命,不敢不从,却有吃过。”
“好你个奸猾獒犬,那滋味如何?”
“甜,食之心生愉悦,甚是快活。”
甜味,这是一个能让大脑都要颤抖的滋味。人要维持力量,需要盐;人要越发聪明,则需要糖……这不是享受,这是本能。
片刻,不等黑皮阉奴试吃,李迷夏已经吞了几颗去核樱桃。吧唧吧唧吃的汁水横飞,糖渍将他胡须粘在了一起也不知道。
“再来一罐”
又是吃了一罐桃儿的,只觉心欢喜却又愁恼,欢喜的是这人间美味大概是如此,愁恼的是没谨台这个笨蛋居然只带了两匹马驼的量。
“唉、唉、唉……”
一连感慨三声,李迷夏手指捻着一颗鲜红的樱桃,“说来我也是去过长安的,还见过唐朝的开国皇帝,那是个极好的长者,见我恭顺,更是赏赐了不少东西。我在长安的宴会,也曾吃过这新鲜的果子,可如今却不能天天吃到,更是年年吃到都不能。唐朝那样富足安逸的日子,我作为象雄的王尚且不能拟,何况是那些牧奴呢?”
“我王,若非吐蕃隔绝东行之路,又与吐谷浑、唐朝交恶。国天使赠予的罐头,只怕早到了。这正是吐蕃人的绝情,吐蕃人的无情所致啊。”
“我娶了吐蕃赞普的妹妹,又能如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