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三十六方“法主”一事,发生了两个极端,一个极端是大家哄抢名额,大贵族和大寺庙都竭力表明自己绝对绝对的忠心耿耿,一定会为大唐帝国主义的精神明建设添砖加瓦;另外一个极端是大家强烈反对,独立于勃律直接统治之外的部族领袖和有些名望很高的僧侣,都表示这是亡国之道。
这真的是亡国之道吗?
阎达到底也是做过一国之主的人,他深思熟虑过,有了“唐朝神仙”的这一套,他只要能保证“帝诰”一直是他家,那完全没问题。三十六方“法主”的控制,远一堆地方军阀和人渣要容易的多。
三十六方“法主”之下,又控制着治下之民,此等“治民”原本随时可能被那些地方军头给掳走,但有了这个框框,想要再行权力,得到“太昊天子”旨意的“法主”们也不会答应。
而为了拉拢下级官僚、小有产者、商人、军人,“唐朝神仙”根据旨意,赋予了他们高于“治民”的政治经济权力,让他们做“治民”的头领,也是“治头”。在现行的框架下,勃律国,非“治头”不可出仕,唯“治头”方可从军……
但是,“治民”们不属于最低阶层,他们也同样拥有高于“妖魅幽鬼”之人的地位,他们甚至可以在战争,获得“妖魅幽鬼”之人的人身权。
那么,谁是“妖魅幽鬼”之人,而谁又来定下这个标准呢?
“君,今有信度河旁莫迪部,不尊君,不敬‘帝诰’,可兴正义之士讨伐。其部之民愚昧,诚乃‘妖魅幽鬼’之民,今世不可超脱,唯有日月劳作赎罪。来世可令尔等为‘治民’,倘使崇敬‘太昊天子’,或可嘉奖彼等为‘治头’、‘法主’。”
阎达一听,顿时感动:“天子何等宽宏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