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延心里痒痒的,恨不得挤到前面看看甲骑冲阵的神勇,但公孙续占据了山坡,还没有起动,乌延无法挤到前面去,只能竖起耳朵倾听,试图想象甲骑突阵的情景。他刚才一路走来,已经见识了太史慈部下甲胄的精良,甲骑是骑兵中的重兵器,想来应该比他看到的那些骑士的甲胄还要精致,绝非鲜卑人那些破烂可比。
鲜卑人也有甲骑,不知道这次阙机有没有带出来,会不会派上阵。
阙机仰着头,看着山坡中奔腾而下的铁骑,又惊又喜。
惊的是太史慈不仅有甲骑,而且数量不少,足足有四五百,比他的甲骑还要多,这次算是遇到了对手。喜的是他的兵力远胜太史慈,这些甲骑再勇猛,最后都会成为他的战利品。有了这些中原人制造的精良马铠,他以后在草原上就更没有对手了。
也许这就是东部鲜卑称霸草原的开始。没有了弥加、素利掣肘,没有了槐头那个自不量力,以大王自居的蠢货,东部鲜卑终于可以团结在一起,共进退了。
虽然他是东部鲜卑实力最强的部落大人,拥有近三万骑士,拥有东部鲜卑仅有的三百甲骑,但他毕竟还没有强到能碾压所有人。这次出征,太史慈先后击败弥加、素利、槐头,等于帮他除掉了三个对手,他成了东部鲜卑硕果仅存的部落大人,又收拢了弥加等人被击溃的残部,猛增万余骑,即使是和中部、西部的几位大人相比,也有一战之力。
唯一的遗憾是太史慈来得太快,居然抢在他前面占据了有利地形,顺着山坡加速,到山坡下时正好达到理想的速度,而自己的甲骑却没有足够的加速空间,只能等太史慈的甲骑冲进河谷之后,从侧面发起攻击。河谷的空间有限,摆布不下四五万人,而且他部下也没那么多精锐骑士,所以只能安排实力最强的两万多人迎战,其中就包括他当作眼珠子一样爱护的三百甲骑。
不过今天他不用隐藏实力,只有甲骑才能对付甲骑,只要能击败太史慈,所有的代价都是值得的。
阙机举起手,下令甲骑出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