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说攀比购物了,就是让他多吃个苹果派都不乐意。
今天有外人在,他就吃了三分之一块,剩下的舍不得吃,说要和两个表弟一起分。
(秋湎湎:毕竟做兄弟的嘛,要有难同当…)。
艾莫斯知道,现在小孩的性格可能已经固定,孤僻,不合群,喜欢自己和自己玩。不过也行,只要他开心就好。
只要他喜欢在森林里玩,那就在森林里玩,大不了自己买点小动物放进去养。
小家伙午睡的时候说不定还能有小兔子什么的陪着呢,艾莫斯想想突然觉得这样也不错,说不定自己能一下逮住两只小可爱。
“今天老管家让厨师做了老式的红烧鸡块,甜甜的你或许会喜欢吃。”
“鸡?”带翅膀的,禽类他都喜欢。秋湎湎用力点头,“我一定会多吃点的。”
然后坐在餐桌前,看着大概八十来斤的整只红烧鸡,陷入了沉思。
鸡,它到底经历了什么?
“怕你咬不动,老管家还特意挑了只小鸡呢,快尝尝看。”说着艾莫斯给他表演了个徒手撕巨鸡…
“喀嚓!”下,鸡腿给掰下来一个…
秋湎湎吸了吸鼻子,看着比他脸都大的鸡腿,“它真的还是只小鸡么?”这么大的…
它,真的小么?怎么感觉更像只战斗鸡中的王者?
“对啊,这鸡的成年体重是在一百五十斤左右的。”艾莫斯他们今天也吃这个,一只这么大的鸡分一分足够他们一家四口吃的了。
秋湎湎震惊的看着餐盘里那只“小鸡”,要是成年的大公鸡,岂不是能有两个他??
“它真的不是鸵鸟吗??”嗯嗯嗯??他记得鸵鸟才这么大啊。
“听说这种品种的基因谱里有四分之一的鸵鸟血统,但鸵鸟肉的口感不如传统意义上的鸡,所以进行了杂交。”霍凌霄一边替他解释,一边替秋湎湎分开鸡腿肉,切小块,方便秋湎湎吃。
“那还真是为难…母鸡了。”太为难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