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纣临 祭者之章(完)

我就这么猛踩油门,一路飙到了“预定地点”,然后在警车的围堵下开车冲入了施普雷河。

车身还没撞到水面,我就已经给自己戴上了潜水面具,下水后,因为车窗早已被我打开,我只需解开安全带,就能直接从那儿游出车外了。

我还是比较有良心的,把珠宝都放在了一个防水的袋子里且紧紧拉好了拉链,所以当警方把这个袋子从河里捞起来时里面的东西一件也没丢失。

至于劫匪,也就是“约翰·史密斯”这个人……被找到时,“他”已经是一具尸体了。

警方们得到的这具尸体,是我花了不少钱才弄到的,简单地说……那是我的克隆人,只不过他一被克隆出来就立即被淹死了。

在这个宇宙、这个时代,克隆技术无疑也是政府明令禁止的;但依然有人在搞,而且根据搞这些生意的人所说,他们的技术……也都是从联邦内部买出来的。

联邦内部秘密进行的研究到了什么程度我不清楚,反正在地下世界里流通的技术,仅限于做出生理上完全一致、但没有异能、没有变种基因、也没有记忆的克隆体。

也就是说,做出来的成品,虽然和被克隆者的年龄、血型、体型、发色等完全一样,但醒来时脑袋一片空白,既不认识这世间的事物,也不会说话;除了呼吸、吮吸和抓握这些本能动作之外,连翻个身都不会。

要让这样的人冒充本体进行日常活动自是不太可能的,但充当一具尸体肯定是足够了。

可能有人会奇怪,这种克隆人又有什么用呢?在这个时代,绝大部分内科病都可以非手术治愈,外科方面的器官损伤也都可以用仿生材料修补,所以也没必要用克隆人作为器官供给体;拿他们来做人体实验也不合理,因为成本更低、效率更高的实验方法多得是……

难不成克隆人是专门用来当假死道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