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怪于煜。
要怪就怪那活儿,太不争气,刚才冻得象冰棍儿全无知觉,这会儿给点阳光就灿烂,又蠢蠢欲动起来。
他忍不住轻抚她的长发,细细地顺着发丝捋下去,捋得她很惬意,眯着眼说“继续,继续”。
捋了会儿顺着来到后背,他假意道“上次疤痕都掉了吧”,她“嗯”了一声;他又问“痒不痒”,她又“嗯”了一声。
水到渠成了。
他轻轻道“帮你抓抓”,说着便伸手从腰际间钻了进去,终于再度触摸到细腻得世上最精美玉石的肌肤!
根本没挠痒痒,而是成年人之间的**。
谈戎何尝不懂这个——三十多岁的女孩子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走路,岂会一无所知?但她始终埋在他怀里一动不动,任由他轻薄。
这时候除非呆子才不懂“得寸进尺”的成语。
于煜在某些方面也具有方晟的天赋——有些事根本不需要言传身教,天生就会。他手指轻绕,一扭一缠一钩,居然在她毫无所知的情况下把后背胸.罩卡钩解了下来!
紧接着单手一路游到胸前,冷不防一把握住坚挺瓷实的——
“啊!”
她惊叫一声却已无力挣扎,反而软软调整角度让他把玩得更顺手些。
真是巧夺天工的完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