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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救大明朝 第664章 大奸商,大债主

朱皇帝也很懂这些“土财主”的心思,所以就因势利导,开办银行,发展债券市场,建设新兴的工商业城市,以吸纳“土财主”们过剩的资金。

有了更多的投资渠道,大财主们的资金就不会蜂拥而入农田市场去和真正能够经营农场的资本家抢夺土地了。

而一个“稳健”的债券市场,也少不了一定程度上的抄卖——没有人抄卖,交易就会极度萎靡,交易萎靡,流动性就差。没有了流动性,债券的收益率就必然会上涨......而平西军、朔方军这样的方镇,根本承担不了太高昂的利率。

所以在第一期平西藩债和第一期朔方藩债上市之前,抄卖活动的布局实际上就已经开始了。

由于这两个藩债的兑现条款存在着极大的不确定性——都是撤藩才能兑现本金!

而且这个“撤藩兑现”是由大明朝廷以圣旨大诏的形式提供了“全额不可撤销担保承诺”的,以朱慈烺的信用度和大明朝廷如今的财务状况,这份“全额不可撤消担保承诺”是完全可以相信的。

所以两个藩债还本是有保证的,问题只是什么时候还?

在还本有保证但无期限的同时,两个藩债的票面利率又过低,年利率只有百分之六。

这个利率搁在后世已经相当不错了,但是在17世纪可不行......17世纪是贵金属货币的时代,没有核动力印钞机,连蒸汽动力的印钞机都没有,连手工印钞机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