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隔间,王永珠也挑好了样式,选了一款麻花绞丝的镯子。
这些款式,店里都有现货,婚嫁一般都会要这些款式,周记也有存货,直接取出三对手镯,当着面称重。
最后加上手工费,三对手镯,抹了领头,一共花了八两半银子。
那年轻后生还做主,送了王永珠一对小小的银丁香耳钉。
其中那款麻花绞丝的镯子,戴在王永珠的手腕上,越发显得她手腕如玉,肤如凝脂。
先前招待的那个小姑娘,一边给另外两对镯子包起来,一边夸王永珠眼光好,皮肤好,这镯子戴着好看。
王永珠一笑,多看了一眼小姑娘发间的发簪,这种虫草的簪子,在她以前所处的时代,恐怕只能在博物馆里才能看到,宛如工艺品一般。
没想到在这个时代,普通人家的女孩子就能戴上,心中感慨了一下。
倒是她这一眼,落入宋重锦眼里,心中暗自猜度,永珠想来也是喜欢这种漂亮的首饰的吧?
只可惜王家如今大部分的银钱都要留着做山货生意的周转,而且以王家如今的境况,她就算想买这些,也要顾忌着家里哥嫂的心情。
他不仅暗自责怪自己,往日怎么没多留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