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吧,汉国虽然置郡县了,一些分封却是依旧存在,算是一个郡县制与分封制共存的国家。
简单的解读,郡县算是中央直属,它们其实原先就属于汉氏子姓的“产业”,改革之下变成了国有;一些公族和贵族享有封地,他们拥有城邑的所有收益权,执法权则是被收归于国有。
要知道一点,依照周王室的“宗法”来论,讲究的是臣下之臣非君之臣,连带一国之君也不能对贵族封邑随意指手画脚,抓捕和颁布法令什么的权力也是没有。
那么,史书上记载一国之君颁布法令,到底是颁布给谁看,又是在什么范围执行呢?其实就是在国君直属的“县”以及愿意执行的公族封邑,外姓贵族并不被包括在内。
另外,当时只有城邑以及周边的村落算是领地范围,其余都算是无主之地,也就是说国君的“恩情”无法泽被苍生。
所以了,仅仅是收回全国的执法权而言,也就让汉国疆域范围内执行同一套律法,将所有人给包括了进去,算是吕武迈了一小步,让诸夏前进了一大步。
这种事情一圈看下来,无疑问只有吕武能够做到,其余国家的一国之君根本没有吕武的资本,想效仿就等着举国皆反吧。
吕武有什么资本?威望什么的太虚,光有威望其实也就那么一回事。最为主要的是吕武不但有威望,还有一二十万为之效命的大军。
君王有威望以及兼具了对暴力机器的掌控,汉国的贵族不从心又能怎么样?
公子罢敌亲眼见证了吕武对汉国在执法权上的收回,用非常佩服的表情和文字讲述给了熊围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