葬礼结束后,程萧开车把我和北佳拉到我们三个之前在公司附近租的公寓。因为一些缘故,现在只有程萧一个人住在那里。我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去过,北佳更久。我只是因为工作太忙,而北佳则是因为方卓。方卓说北佳不合适和程萧再住一起,我猜测他大概是怕她们两个联手把金山寺给淹了。
房间收拾的温馨不少,黑白瓷砖换成了温暖的米黄色,北佳选的玫红色窗帘也改成了浅绿色。至于我养的仙人掌,程萧说,在我搬家后的一个月就烂透了。
唯一没有变样的就是客厅那张柔软的羊毛地毯,花了我们三个两个月的工资。现在看来真是一分价钱一分货,程萧打理的很好,我仰躺在上面,目光空空的落在正上方的复古吊灯。恍惚间想起我们三个还住在一起的时候。那时候我们还都在社会的底层混日子,分享彼此所有的东西。衣服、香水、化妆品。我是那种思想封建保守的村儿,所以常常是她们穿相同的深V红裙,我裹着个白色的雪纺裙,跟日系□□少女似的,丝毫不能让人提起性趣。
不过我也庆幸自己是个思想封建的村儿,不然方卓不得头疼死。
我记不清她俩是谁先和方卓搀和上的,反正俩人就是各种撕,最开始我以为俩人闹一段就算了,直到程萧看见北佳和方卓在公寓下拥吻。
我多么庆幸方卓那种精英男看不上我这瓣蒜,让沈清这个村夫把我捡了。不说我们俩结果如何,总之没搀和到方卓那一堆我就觉得挺幸运的。所以有段时间我常常告诉公司里新进的小姑娘们,如果是个窝瓜就不要想着往百来块的果篮里挤,免得粘了一身酸,水果不水果,窝瓜不窝瓜。到最后连菜农都不要。
我觉得她们听不懂的原因是人生阅历不够,并不是我说的抽象搞笑,只是她们不懂。嗯,我特能安慰自己。这算是我除了胳膊特长以外的一个优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