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怜沈国公府墙头虽然不高,然而墙内没有佳人,只有一个提着银枪阴沉着脸的罗大人抱着枪天天守着。安王殿下这一回再爬墙就不是被捅一枪这样的小事儿了,而是将家丁围在了中间,仿佛是要给点天灯的架势。
不是明秀出来的快,慕容宁差点儿就被送上西天。
不管是为了什么,不管总算见着了自家媳妇儿一面的安王殿下抱着哭笑不得的明秀哭得浑身乱颤,只抱着不肯撒手。最近十分孩子气的恭顺公主嗷嗷叫着就要把这狼崽子给扯下来,两个差点儿滚在地上掐成一团。
还是明秀说了句公道话。
此时越发临近婚期,安王往府上来到底不美,叫人看了只怕会有非议。不过若是不通信儿到底不大人道,既然如此,就书信往来就是。大家都是读书人,写字莫非还不会?将自己平时要说的都给写在信上,也是一番情趣了。
恭顺公主撇嘴,然而慕容宁却连连点头,从此一天十篇书信地往明秀的面前来,格外地殷勤。
随着书信往来的还有些别的东西,如西山上的一片红叶,这代表了“对表妹的一颗赤诚火热的真心”。如京中铺子上的一块点心,表达了“从前与表妹一同吃过,见点心如见人”,又如一本书一根钗子的,总有许多的甜言蜜语。
明秀看着这些书信笑得都不行了,时不时还给点评一番。
如红叶上坏了一个洞,这真心岂不是漏了?
点心都硬了,当板砖倒是比较合适。
这书信一来一往的,慕容宁越发殷勤,安王殿下身边的小厮哭死了。
“太难了!”这一日慕容宁又遣小厮过来献宝,美其名曰今日上朝了,在朝堂上逮了一个对沈国公很有些不敬的家伙喷了一下,得到了老岳父赞赏的眼神因此心潮澎湃必须给心上人书信一下。
每每来明秀面前递信儿的都是小厮吉祥,显然是慕容宁很信任的人。
明秀对吉祥的印象不错,况吉祥生得十分漂亮,赏心悦目,见他一脸要去死一死的夸张表情,都说仆似主人的,荣华郡主就觉得有趣,叫他在自己面前坐了,见这小厮只敢笑嘻嘻地坐一半儿,便笑道,“你也是忙碌了些。”
“给王爷郡主忙着,这可是好事儿,小的欢喜还来不及。”吉祥笑嘻嘻地与明秀说道,“不是奴才溜得快,这巧宗儿也落不到奴才的头上。”他擦了一把脸上的冷汗心有余悸地说道,“别的倒好,奴才也不怕跑腿儿,只是往公主面前请安时,公主的眼神吓人。”
那就跟要吃了小厮似的,真能叫人做噩梦呀!
“下回,你只将手上的东西收着,母亲就好些了。”明秀便笑着说道。
“王爷这特别想叫公主也看见他的心呢。”吉祥正陪坐说笑,就见外头鹦哥儿仰着头进来了,眼睛微微一亮眼珠子乱转,待鹦哥儿捧着茶过来给他放在了桌上哼了一声,他就对鹦哥儿挤了挤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