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精明的目光看向萧遥,“萧小姐说的,属于你的东西,具体是包括什么呢?”
萧遥看了看四周,“这房子,这房子里的东西还有钱,还有……”她想了想,指了指自己,“还有我这个人,唔,还有我身上的所有东西。”
她特意戴上了价值十多万的耳环、价值二十多万的项链,还有手腕上一个八万多的手镯,衣襟上的宝石胸针。
没错,她决定接受程越的分手赔偿,因为这是原主该得的,她没必要矫情不要。
李经理和律师相视一眼,都看到彼此眼中的无语。
只是一些首饰,难道这位萧小姐以为,程先生会眼皮子浅到要回去吗?
这些东西,对于真正的有钱人来说根本不算什么,萧小姐实在太小家子气了!
律师点了点头,“这点没问题。”
萧遥道,“你写下来吧。”说着开始玩手指。
这是她唯一想到的办法了,希望律师不会精明到一样一样写清楚。
律师开始提笔写,“萧遥本人、萧遥身上的一切,包括首饰、衣物等,全都属于萧遥个人所有,程越先生不得以任何手段强迫、支配或者收回。”
他写到这里看了一眼,猜测萧遥长得好,或许是担心程越不要她了,要她去陪客。
这么想着,他心里有点不以为然,程先生根本就不是那样的人。
不过这位萧小姐最会胡搅蛮缠,写得她满意了,签了合同,以后大家都好过。
萧遥看到律师写的内容,认真琢磨了一下,觉得“萧小姐身上的一切”还有那个“衣物等”的“等”字,大有文章可作,于是点了点头。
李经理提醒道,“萧小姐,请你也看看你的义务。我来跟你说一下吧……”
这位没读书又不上进,估计字都识不齐,他一边说一边解释,她就没有借口说不懂了。
萧遥点点头,一边看一边听李经理读和解释,见正是李经理所说的,不得纠缠程越,不得和人提起和程越的事,当下点点头,“可以。”
律师很快重新弄了一份打印稿出来,让萧遥过目,没问题的话签名。
萧遥签了名,看向李经理,“程越不签名,合同有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