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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便推荐一下幺儿好基友仔仔的文文《空间之傻夫悍妇》
穿越携带空间,博士瞬变悍妇。
村规害人不浅,自有人巧破除。
家里一穷二白,种田潇洒致富。
傻夫黏糊上门,道傻人有傻福。
女博士顾若雨一朝穿越成古代顾雨娘,竟然面临一个让古人脸红难以启齿、让现代人愤怒的村规。啥村规呢?真的是太那个啥,还是看正文吧。
片段一:
“我需要一个男人……”
“哦”,某男若有所思,许久,方再开口,“那得上哪里找呢?”
“你不是男人?”
☆、第124章 莫子期下聘
八月初,穆家举家迁入了京城位于金马街的一座四进大宅里。
这座宅子是南宫逸给穆家下的聘礼中的一部分,穆仲卿本是打算被采薇当做嫁妆带回去的,但是采薇执意要把这宅子送给父母。
原因有三:
一是因为这儿离皇家书院近,方便文儿和武儿上学放学,文儿和武儿在南宫逸的举荐下,已经定于下月月初到皇家书院上学,而金马街距皇家书院只有不到一里地的路程,这对两个小娃子来说,却是有很大的便利,虽说住在庄子里来回通勤也可以,但是,每天在路上耽搁一个多时辰,太误事了,而且到了冬天,在路上走那么久,孩子也遭罪。
二则:已近暑伏,天儿越来越热了,杜氏从打怀孕,就怯热的很,家里一直在用冰,可是庄子离京城二十多里,冰运到庄子时,损耗巨大,而且家里没有冰窖,又没法贮藏,因此多花了不少钱不说,还经常不够使唤,为杜氏的身子着想,也必得搬到金马街那有冰窖的大宅去便利。
三,采薇再有半个月就出嫁了,南宫逸说,去庄子迎亲太远,也不好看,不如在这儿迎娶方便,看着也体面。
当然,这只是表面上的理由,实际上的原因是,如今天太热,他每晚骑马跑二十多里,早上再跑二十多里,热得实在难受,不去舍不得,所以,找个借口把她弄到近边儿来,于自己也大有好处!
有了这么多的理由,再加上家里的生意都在城里,住在城里照看生意也方便些,所以,几番推辞不下后,穆仲卿便只好接受了女儿女婿的好意,勉为其难的将家搬到了这所大宅子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