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就是会打死我们的,咬吧,也许还能逃。”一只狗说,呲了呲牙。
我连忙阻止,用尽一切力量要它们听我的劝,感受到我的善意和真诚,直到它们彻底安静下来。我走过去,挨个儿摸摸它们的耳朵,看它们顺服的趴在地上,然后对保安招手道,“小心些,别让它们感觉会受到伤害,它们就不会咬人的,狗是很敏感的动物。”
“小姐,您真行。”一名保安由衷的赞叹,接着周围看热闹的人居然有人鼓掌,最后掌声响成一片,还有无数闪光灯闪呀闪的,闹得我有些不好意思,小脸红红。
呀,于湖新,看来你要出名。
“给我理由,马上。”当我重回到林泽丰身边,他捡起了我丢在地上的包,塞给我,脸黑得像锅底。
我深刻理解他,因为他讨厌狗,却被我求得救了狗,可是风头还让我出了。想想,确实郁闷。
“你以为我是为了个人形象才这样做?”我跟在他身后走,“我是为了你和CES,当然顺便为了这些狗,没考虑到自己一点。”
“好伟大。”他用讽刺的语气夸奖我。
“我说真的。你想,我如果是怕狗的娇小姐,就应该躲起来,不可能扑到你身边,而把我说成一个爱狗人士就自然多了。”我给他解释,“袁氏姐弟和那日本人是要看你出丑的,如果刚才你没照我说的做,明天各种八卦周刊就会登出你手忙脚乱和野狗大战的图片,肯定角度和采光都不会很好,还会挑你狼狈的图片刊登。上面配上血淋淋的大字标题:CES的副总是绣花枕头,连狗都怕。或者:帅哥人面曾心,对狗大开杀戒。再或者,林泽丰先恐惧、后激奋,表现超级变态,令人大跌眼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