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黄巾为乱,贼寇犯境,深入乡野,百姓皆苦不堪言。时贼融于北海,身为郡国之首,郡县军校问其计,本应宜力主剿战,以伸朝廷之威,以纾百姓之忧可也。然其曰,不与战,贼可自退。按兵不动,任贼抢足便自退回。是故传令不战,令北海四野败坏,百姓流离失所,终酿大祸,不可弥补,北海至今十室九空,皆为贼融之所罪是也。』
『夫人臣者,岂能谄谀以欺乎上,贪污以率其下乎?贼融位北海之时,通贿殷勤者,虽贪如盗跖而亦荐用,奔竞疏拙者,虽廉如夷齐而亦罢黜。以至黄巾贼乱之时,竟无可用之人,无可战之兵!今捕贼融于狱中,上尤仁厚以期其悔改。然贼融顽冥不化,狂妄自大,拒不认罪,又有悖论不堪入耳,妖言以惑百姓,实乃罪大恶极!直当诛之!』
有了郗虑和路粹开头,似乎原本紧张的空气也变得流动了起来,一时间纷纷有人出言,基本上都是表示孔融有罪,当斩杀之。
『此等不忠不孝,不仁不义之人,经是虚名多年,你我皆有责也!』
『不忠不孝,不仁不义之辈,人人可诛之!』
『今斩孔氏,可正风俗!可明朝纲!』
『当以贼罪,昭告天下!以儆效尤!』
剩下的人,则是默然。比如王必,他只是看着,并没有说话。因为他基本上是属于亲曹派的,即便是不说什么孔融的罪名,也不会被认为是孔融同党。
另外的,就像是荀或,也是眼观鼻鼻观口,似乎风吹不动,万事不惊。
闹纷纷一段之后,渐渐的也就安静了下来。
曹丕缓缓的点了点头,『既然诸位皆如此言,便依律书奏处之就是。』
听到没,这就是『公论』!
朝廷之上的大员,身为经学的传家士族等人的『公论』!
孔融不忠不孝,不仁不义,全身上下没有一点好处,头顶生疮什么的等等,所以……
时太兴七年冬,原北海相太中大夫,孔融弃于市。
孔融生前,自称孔融之友者,叙述与融亲善无间者,不知凡几。
孔融死后,唯有京兆人脂习元升,与融相善,及融被害,许下无人敢收。独其往抚尸而哭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