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她不说,他却能知道。
看到她脚上磨出的血泡,他会心疼,会抱住她,骄傲如他会跟她说对不起。
每每这个时候,她都觉得自己再辛苦也是值得的。
参加工作半年后,她在他们的小蜗居迎来了第一个帝都的冬天。他们租住的房间在筒子楼的最顶层,墙壁四处漏风,寒风呼啸而过,那一年冬天,她身上生了好多冻疮。起初,她不知道那些东西是什么,只觉得痒,忍不住伸手去挠,挠的手上和脚上的冻疮发炎,被安墨卿发现后,他坚持要换一间住处。
她想着省钱买房,想着省钱为将来的结婚,生孩子做打算,所以笑着跟他说不用,怕冷的话,他抱着她就行。
晚上,安墨卿抱着她,低声跟她说,一定会出人头地,让她过上和景家以前的日子。
她趴在他怀里,昏昏沉沉的想……
她要的不是景家大小姐的日子,她要的是他。
哪怕吃糠咽菜,哪怕住廉价的出租房,她亦甘之如饴。
但不管她是如何想的,安墨卿从那一晚上起,更加卖力的工作。她经常看到他加班加点到深夜,每每困到不行,望着他坚毅的背影,她都觉得自己是身上最幸福的人,因为她有最好的老公。
到第二年夏天,墨卿终于努力升了职。
成为公司的小主管,薪水也加了很多。
他带着她到了这座独立、干净的小宅院前,跟她说,这是他们的新家,并跟她保证,以后会给她住更大更好的房子。
她开心的点缀他们的小家,在院子里种下了属于自己最爱的鸢尾花。
她跟他,在这座宅院里,度过了最幸福的一段时光。
那时候,她以为他们会在这里地老天荒。
直到安家出现危机,安家的人终于想起墨卿这个私生子……
一切都变了。
幸福似乎从他们离开这座小宅院便戛然而止,很多年后,景飒飒不止一次的想。若是当初,墨卿没有选择回安家,他们或许会像世间很多对平凡而又幸福的夫妻般,安安稳稳的度过这一生。
那样该多好啊。
然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