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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宋末之山河动 第959章 登岛

“陛下都亲临督战,陈都统又怎敢懈怠!”李三娘言道。

“这一次营救行动,无论是对朕,还是对陈都统都是一场冒险,弄不好就是身败名裂啊!”赵昺苦笑着道。他清楚对于动用大军去营救二十几个身陷敌后,生死未卜的士兵,无论是在朝廷,还是军队系统是存在着巨大的争议的。

这问题说起来复杂,也很简单。在宋代士人阶层的崛起,使得武人倍受打压,地位低下。而入宋一来的军制也让世人对军兵没有好感。宋人的想法是:“盖民之敢为盗者,皆柴黯无赖有勇力之人,配隶诸军,正得其所”,也即宋太祖的说法:这种募兵养兵之策,可以取得“百代之利”,使“天下旷悍失职之徒,皆为良民之卫矣”,“凶年饥岁,则有叛民而无叛兵,不幸乐岁而变生,则有叛兵而无叛民。”

基于这种设想,北宋仁宗朝沈遴知杭州时,百姓但凡犯法,不问情节轻重,尽刺为兵。南宋时也规定,“应犯强盗,合配远方之人,并配隶屯驻大军交管”;以至当时各路军队每年接收的发配罪人,“无虑数千人,其间往往多是强盗”;南宋严州“城中恶少群扰市”,知州萧隧为防止事态扩大,遂“密籍姓名,涅补军额”。

宋时的“杂役卒”尚非正规战斗之兵,而南宋时期屯驻大军中则不乏披挂上阵的配军。高宗时,池州都统制李显忠以配军中“堪披带之人”为御前军战士;宋宁宗时,曾把“累犯强盗”,以及聚众贩买私商,曾经杀伤捕获之人……统统发配屯驻军,规定在屯驻军服役年限,限满改刺字成为“正军”,既作战部队。

实际上宋代的士兵的兵营生活,也如同囚徒似的;他们按唐未的习俗脸被刺上字,叫作“面涅”。士兵脸上刺字,主要是防止士兵逃跑。土兵另有军籍称为“赤籍”,人们因此称士兵为“赤佬”。那些刺配从军的罪犯,待遇更不必说了。其时士兵的社会地位已是处于社会最底层了。

这从另一个角度说明,宋朝的配军,不仅是从事杂役的军士的重要来源,也是从事战斗屯戍的军士的直接来源之一,如此在众人的眼中士兵基本等同于罪犯或是流民。赵昺当政后,对征募士兵有了较高的标准,士兵也不仅以身强力壮为标准,还要求家事清白。

当然军中也有配军和战俘,但这些人往往不会进入作战部队,而是‘苦役营’,虽然按照军队管理,却不一定隶属于兵部,也有的归工部和户部管理。他们承担着开矿、晒盐、筑城、治水等等危险,且又繁重的工作。但是这依然难以在短时间内改变世人对军队的看法,因此他不惜代价的出动大军,冒着与蒙元重新开战的危险去拯救十几个‘罪犯’,难以为人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