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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宋末之山河动 第764章 能怎么样

春秋时期还有一个被后世称为法家三大流派之一的开山鼻祖的申不害,其研究的是术,主攻方向是官僚体制的管理。其对韩国的组织机构进行了改革,也就是所谓的“循名而责实”的工作。循名责实实际包括两个层面的意思,一是明确各个职位的职责范围,避免职能不清和职能交叉;二是根据你的职位确定你的权力,按照职位职责考核工作成效,按现在的话来说建立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申不害认为,你有你的职守,你的职责就是干好本职工作,超越职守就是越权,就是违法。他的职守类似我们今天说的管辖权,我们现在的管辖权分为级别管辖、地域管辖、部门管辖,估计申不害当时也有这样的一套制度,界定每个层级、每个部门、每个区域的职权范围。申不害通过强化吏治,推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有效提高了国家政权的行政效率,使韩国显现出一派生机勃勃的局面,但仍然没有能够善始善终。

赵昺觉得若是中国若是能沿着法制的道路走下去,也许中国的封建社会体制早就被打破,不会等到二十世纪,还是半封建社会形态了。而历史不容假设,在自汉武尊儒以来,儒教成了唯一的正统学说,孔子的一句话几乎成了论儒法利弊的至理名言,“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而随着国人受儒礼熏陶已久,对法家误解越来越深深。法家更是被历代儒者描述为刻薄寡恩之流。

事实真的如此吗?法家真的那么坏,儒家真的那么好吗?其实此时的赵昺最清楚,对自己来说还是儒家好。为啥呢?从本质上说,儒家和法家的出发点都是维护中央集权的,两家也都企图限制最高统治者的权力,避免君王为所欲为。儒家给国君粘的紧箍咒是天道,君主要顺应天道,仁政爱民。而法家给国君戴上是法律的枷锁,君主要悬法而治、奉公去私。

如果你是一国之君,是要不傻,愿意用法家还是用儒家?相必多数人会选儒家,儒家把你吹捧为至圣先师,道德楷模,你不晕菜才怪,而儒家给你限制只是根伸缩性极强的松紧带。所谓的天道,也真有天知道,除非你犯了大逆不道的事,天道几乎不会管你的。

反观法家就不那么识趣了,法家说你皇帝也一样,不是什么真龙天子,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小鱼虾而已。你能统治国家仅仅是因为你生得好,听到这你一定气晕了。更要命的是法家时时念着法律的紧箍咒,说法律不能随意修改,无论你高兴与否都要按法律办事,即使是不大不小的事也要依法办理,你要做守法的楷模。

想想用儒家,你可以恣意妄为,朝野上下都将你奉若神明,天天万岁喊着,好东西供着,放个屁都能被当做金言玉律;而法家不但不敬着你,还把你从神坛上拉下来,头顶上还悬着把法律的利剑,说不定哪天就会将你罢免。如此答案就简单了,这当然也就是为什么历代帝王选儒家的多,选法家的少的原因。

赵昺学了这么多年的儒术,清楚儒家的可贵之处在于提出了崇高的道德追求和大同的社会理想,使社会与民众有了高远的目标。但作为治国之策却有着不足之处,其是性善论的理想主义者,是以至圣先师的言论作为行事的标准,把道德作为法律使用,也是引礼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