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挨过一回烫,那是家里的锅灶翻了,烫了张凡的脚,那种疼痛现在还有记忆。
草!
上铺这光膀子的家伙,看来是真要找碴儿了。
张凡忍住剧痛,向光膀子斜了一眼。
这小子手里拿着保温杯,面带微笑,直视着张凡。
张凡皱了皱眉头,眼光落在他身上的刀疤上。
那刀疤很深,左一道右一道,看来是大砍刀砍的。
这样的刀疤,在有些场合,是一种“资历”和“荣耀”,标明自己是个人物。
“看泥马拉戈壁!看见,老子把你打回娘肚子里去!”光膀子突然发声,冲张凡恶骂道。
出口就不干净!
张凡也真是服了这些人了。
泥马差点把我烫瞎,还不准我瞅你一眼?
“嗯?”张凡心血顿时来潮,脸色变得微微泛红,声音里充斥着镇人的杀机。
“嗯泥马拉戈壁!第一次来这个地方?规矩不懂?这里,你只要说‘是’,‘明白了’,‘我错了’!”光膀子教训道,“不想横着出去的话,就给我装孙子!”
“嗯?”张凡不解地一声:横着出去?张凡不想在这里动手,他知道这里的规定,在这种地方打架,不是小打小闹,都是往死里打。那样的话,很可能真的进来出不去了。现在,他不想惹事,就想着明天把事情搞明白,尽快出警察局,去解救米拉。
“嗯什么?想炸翅儿?”光膀子邪邪地一笑,把眼光投向对面的泥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