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写的,是两行字——
“赠我司南,为卿司南。”
闻蝉一怔,看眼手中玉佩,再次恍惚了一下。她当然和不通文墨的李信不一样,李信要走街串巷、费很大劲,才能弄明白闻蝉送的是一块玉司南佩。而闻蝉只低头看一眼,就知道自己送了什么出去。
不对,不是她送的,是他抢的。
她本来都不想送他了呢……
闻蝉的心脏,看到这样两行字后,再次狂跳:赠我司南,为卿司南。
李信这话,是给她说的。
她送他司南佩,他为她司南。
闻蝉眼中瞬间有潮湿痕迹,水光溢出。胸臆中有酸涩发疼、又欢喜跃动的感情,那感情陌生无比,让她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闻蝉强迫自己冷静,跟自己说:李信不过是在拿哄小女孩儿的手段,哄我罢了。
是的,闻蝉非常清楚儿郎们追慕她的手段。
她从小美到大,从小被喜欢到大。
各种层出不穷的手段,闻蝉都见识过。
所以她很少心动。
像李信。
他一次又一次的……闻蝉分明心里明白他是在讨她喜欢,可是在第一次见到的时候,她仍然会看呆。
闻蝉感动欢悦中,撇撇嘴角:赠我司南,为卿司南。写的这么俗这么白,恐怕李信把他肚子里那点儿可怜的文墨,全都用上了吧?
一想到李信绞尽脑汁想文绉绉一把、奈何肚里没墨水、抓着头一边烦得要命、一边还给她写信的样子,闻蝉就忍不住笑。
闻蝉眨一眨湿润的眼睛,将粗布扫一眼,结果看到那两行“赠我司南,为卿司南”的下面,还留着一行字——“记得还。”
闻蝉:“……”
记得还,当然是指让她记得还他压在她床头、给她做做样子的玉司南佩了。